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兼并收购
文章列表
企业兼并的六大原则
  1.企业兼并要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存量资产向需要发展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生产短线产品的企业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
  2.企业兼并应遵循自愿、互利和有偿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实现优胜劣汰。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或阻挠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
  3.企业兼并要注重实效,其衡量标准是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效益。
  4.企业兼并除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和隶属关系的限制。
  5.企业兼并既要促进规模经济效益,又要防止形成垄断,以有利于企业之间的竞争。
  6.商业企业的兼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方便人民生活。一些经营蔬菜、小百货和从事其他生活服务的小型商业、服务业门店,在兼并时应统筹考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

【延伸阅读】

公司法

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
 


来源: 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  


黄天云——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

1881777295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1777295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