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云律师,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有一定的期限,过期不候的意思就是无法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我们需要,一定要时刻谨记时间的规定,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有效期为多长时间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有效期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二、股东会决议的运作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通过学习了,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知道了,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有效期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效期应该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中进行要求,如果没有要求,就应当被认定为长期有效,感谢您的阅读。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监事会的成员我们称之为监事。那么公司监事有哪些权利义务呢接下来就由在本文整理介绍公司监事的权利义务。
公司监事的权利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知情权。
9、对董事会决议的质询和建议权。
10、出席有关会议的权利。经常不列席,可视作监事不尽勤勉义务。
11、报酬请求权。
公司监事义务
1、公司监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2、公司监事的忠实义务。
不得篡夺公司机会
竞业禁止的义务
自我交易时的忠实义务
保密义务
催缴出资义务
3、监事的勤勉义务。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4、监事的诚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