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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立合并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黄天云律师,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单位分立合并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单位分立合并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依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有一定条件的,但并不包括这里的用人单位分立合同的情况。所以劳动者们要注意了,在单位分立合并时是不能要求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部分资产或营业进行分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或分支机构,原有公司继续存在的公司分立形式。

公司派生分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对公司财产作出相应分割,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同时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分立,应当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同意分立的决议。

刊有公司分立内容公告的报刊。

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际上在公司的派生分立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工资派生分立的债务问题。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上述"协议"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公司分立时就债务承担达成的协议。分立后设立的公司应按照协议内容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如果没有债务分担协议,或者说一方无力或拒不执行分担协议,分立后的公司仍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

如果在公司分立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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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云——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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