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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 企业破产财产的条件

  黄天云律师,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司注销后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

  公司债务诉讼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它里面包含了很多门道。但是,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诉讼。诉讼时效是什么公司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公司注销后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的详细内容吧。




  一、公司注销后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主要分类


  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折叠特殊时效可分为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3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是不是债务方只要拖过3年不支付,就可以赖账了补充一点:没有合同,只有给对方的发票,对方付款一半后再也没有支付了,已经3年以上没有往来了,期间我方也没有任何书面的催讨依据。


  1,不是拖过3年不支付,就可以赖帐,而是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二年之内,超过了法庭不受理


  2,没有合同,只有给对方的发票,对方付款一半后再也没有支付了-----这个已形成了事实买卖合同,法院受理的,打官司时要拿出发票的复印件,对方的付款凭证<就是银行进帐单>,还有你的送货凭证就可


  3,如你催讨的最后一张凭据<就是收货单>距现在已二年之上了,那么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赶紧去对方厂里搞个对帐手续,你可以借口说,时间长了,对下帐吧,然后对完帐后重新让对方的财务<最好是老板或老板娘>写张欠条就可以了.这样可以上诉了.


  二、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如何索要债务


  分不同情况讨论: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三、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


  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公司注销后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公司注销后债务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呢并不是过了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就可以赖账了,如果不补上债务,那么将会面临法律问题。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企业破产财产的条件

  核心内容:破产财产应具备哪些条件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后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应满足是债务人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是破产程序终结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等条件。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破产财产的条件。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债务人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


  从民法意义上说,破产财产必须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就会计制度而言,债务人的资产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包括投资者的投资、留在企业内的公积金以及未分配的利润,其对应的财产是债务人可以独立支配的;与负债对应的财产,若为金钱或其他可消耗物的具体形态,则应属于可支配财产。


  二、必须是破产程序终结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


  此要件包含两层含义:


  1、以破产申请受理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已经合法处分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不能列入破产财产的范围;


  2、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和财产权利,也属于破产财产,如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的债务,债务人获得的投资收益等。


  三、必须是可以依破产程序强制清偿的财产。


  此要件也有两层含义:


  1、这些财产必须是根据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用于清偿的财产。已经设立了担保物权的财产,除非担保物权人放弃行使优先受偿权,否则不应作为破产财产处理。


  2、这些财产依其性质必须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即可以由法院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变卖。对于国家明确规定的禁止流通物,不得强制执行,因而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如枪支弹药等。


  《破产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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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云——广东知名海事海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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